美国和香港保险的特点和比较

最近我有很多港澳和国内的朋友向我查询美国的保险,他们一般都在查询香 港的保险,希望我帮他们对比一下。我看了一些他们发给我的香港保险产品 的计划书,仔细对比了一下,美国保险的保费确实大概只有香港保险的1/3。这点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但是撇开价格不说,两地的保险也是各有所 长。我今天就在这里做一个对比看看他们各自的优势在哪。我们从以下几个 方面看看:

安全性

美国美国保险有将近300年的历史,整个监管,制度,法规都已经非常完 善。很多保险公司的实力雄厚。美国保险公司可以全球范围投资,很多大公 司的实力甚至超越大银行。加上大额保单的再保险体制,以及联邦和州政府 两个层面的监管和保护,美国保险公司的监管,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所以美国保险公司过百年的比比皆是。美国的保险市场份额占全球将近1/3。

香港:保险市场也有100多年的历史,也是非常成熟的市场,香港保监部门 的监管也是非常严格。和国内的监管体制相比,香港的保险体系更成熟和完 善,但是要注意的是基本上在香港本地的外资保险公司的注册地都是在开曼 群岛或百慕达地区。因此香港保险合同是受公司注册地的法律规管和保护 的。香港的保险份额占全球不到1%。

保密性

美国:美国是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发起国但不是成员国,就是说美国绿卡居民和美国公民的海外资产原则上要向美国政府报告的。但 是美国本地的资产却不用向其他CRS成员国报告,所以国内的人士在美国的 保单信息是不会被交换到国内。而且美国的人寿保险本身就是受保护的,债 权人无权追索,保单的价值金额也是保密的。很多家长为孩子买保险,目的 是积累大学的学费,因为人寿保险的价值无需申报,所以不会影响大学奖学 金的申请。这和529计划很不一样。

香港: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是CRS成员,所以在港资产是会和其他成员 国进行信息交换的。香港购买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每年香港金融机构的 信息经香港政府收集后,都会与内地政府部门进行一次信息交换。所以用香 港保险隐匿资产或避税是不太可能的。

险种和收益方式

美国的产品现在最受欢迎的人寿保险产品是终身寿险whole life指数型万 能险IUL。由于IUL的回报潜力,灵活性,安全性(保本锁利)和生前福利 (等于香港重疾险的保障)等优势,使得IUL类产品发展迅速,市场份额逐 年上升。IUL目前可以说是非常先进的险种,目前美国是唯一个销售IUL产品 的国家。香港的保险主要是重疾险储蓄分红险。美国保险和香港保险在预 期收益率绝对值看似相差不多, 都在6%左右,但实际运作起来却是完全不 同。现在我用美国IUL香港的储蓄分红险来比较一下:

美国:美国指数型人寿保险IUL(indexed Universal Life)的计息方式是资金 并不直接参与股市,保险公司用低风险债券+期权的方式投资,但以标普500 等指数为参照(有些公司的参照指数有十几种之多,保单持有人可以自由选 择参照指数), 按照指数的表现支付利息, 但是指数下跌有零保底,上涨 有封顶,收益跟随指数表现,保底锁利, 跟涨不跟跌。由于指数的表现是人 人皆知的,所以收益率公开透明。如果想更多地了解IUL,可点击参看这篇 文章IUL (指数型万能寿险)值不值得买?

香港:香港保险每年的投资收益计算一般是会给一个保底收益另外加分红,分红与否以及分多少由保险公司根据公司投资业绩表现决定, 计息方式相对 缺乏透明度。

税务问题

美国:美国政府规定,美国绿卡居民或公民的2023个人遗产税免税额是 1,293万美金。但是非美国身份的外籍人士在美资产的遗产免税额只有6万美 金,超出部分需要缴纳高达40%的遗产税, 所以在美国有房产的家庭要提前 规划。但是外国人购买美国寿险,不管受益人是不是美国身份,身故赔偿是 免缴遗产税的。美国身份的人反而没这个优待,但是美国人寿保险的收益不 论对于本国或外国人在美国都是免收入税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 的。 因此在美国设立人寿保险不可撤销信托(ILIT)+大额人寿保险保单
经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富传承(避税)方式 。

香港:香港现在没有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的说法,这是香港保险的优势。但 是如果美国公民或持有美国绿卡的居民, 在香港购买的保险则会被视为投 资,不能享有像美国保险在美国的免收入税优惠。收益和理赔金是需要在美 国缴纳资本利(capital gain tax)得税的 ,并会被纳入遗产。那些以前在香港 购买了保险现在定居美国的人士要注意做好规划。

保费的差异

保险公司在对保险产品进行定价的时候,考量的主要因素有三个:生命表 (mortality Table),预期收益率,和公司运营管理费用。香港和美国在这 三个方面的差异也很大。

生命表 :又称死亡率计算表 (Mortality Table)。这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人 口生存死亡规律的调查统计表,也是保险公司来评估风险的一个重要依据 。香港的生命表预期寿命是100岁而美国的预期寿命是120岁。因此在同等条件 下,美国的保险一定是更便宜的。另外香港的生命表更换频率,大概是5年 一次,而美国是每年更新一次。随着人均寿命不断增长的普遍共识,生命表 更新越快保费会越便宜。国内由于保险业的起步比较晚,1995年底才制定出 中国人寿保险业第一张生命表。目前使用的第三版是2016年底公布的,基本 是每10年一更新。

预期收益率:美国的投资环境更多元化, 收益的计算方法也更直接透明(我在前面说明了这个问题), 所以美国的产品的收益率要比香港的产品高,这也是令美国保险产品更便宜的一个重要原因。

公司运营管理费:保险公司的运营费用主要分为佣金管理费用两大部分,佣金是保险公司支付给销售人员的费用;而管理费用则是保险公司日常运作所需的各种费用。美国保险公司绝大多数选择通过保险经纪公司(insurance agency/Insurance Marketing Organization)来销售产品,从而达到精简人员,减小运营成本的效果。对于消费者而言,从保险经纪公司那里可以得到更多的选择,而产品本身和保费定价是统一的, 从哪个经纪人购买都是一样的。所以在美国有很多的独立保险经纪人(independent insurance agent)。本人就是这类的经纪人。有经验,专业的独立经纪人可以同时代理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他们可以在众多保险公司不同的产品当中选择最符合客户的规划目标和性价比最高的产品。能够拥有这个能力的经纪人必须要对各个公司的产品有非常充分的了解。

其他补充

除了上述各个方面的比较,还有一点补充。香港的重疾险,一般是会有一个很长的表格,列出哪些疾病是受保范围,而且基本上每类疾病有一个可报销上限,有趣的是往往全世界都可以用,就是不可以来美国看病用。

而美国的人寿保险中对于绝症,重疾,慢性疾病的定义很广泛,并不会一一列举, 只是大致分类。一般分为癌症类,心脏病类和器官损伤类, 只是会根据危及生命的严重程度,以医生的诊断为准,根据保额大小支付不同金额的理赔金,而且理赔金可以用于任何用途。比如患有绝症,可以提前1-2年把身故理赔金按一定的折扣取出,用途保险公司不过问。和美国保险公司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美国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是非常简单,直接,明了的,但是申请审批很严格。

香港和美国的保险都有不可抗辩条款(incontestable clause)。在美国这个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保单生效两年之内被发现受保人在申请期间存在欺诈行为,保单生效两年之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即使存在欺诈,甚至自杀,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理赔 。当然在美国恶意欺诈,也是会面临法律诉讼的。香港除了不可抗辩条款还须遵从“最高诚信原则”。如果投保人申请时有刻意隐瞒或欺诈行为,香港的保险公司是会进行无限期追溯。这个无限期追溯,就可能是很多的理赔纠纷的根源。

美国各州政府有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表和死亡证明后,若干天内必须要发出理赔金,否则要支付给受益人很高的利息。所以美国保险的理赔过程非常简洁,迅速。那种理赔耗时几个月才出结论的情况在美国是很罕见的。

总结

经过上述比较,大家应该对香港和美国的保险产品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要说明的是外国人购买美国的保险产品还是有一些限制的。在美国只有一部分保险公司接受外国人的申请,而且一般是针对高净值人士, 除了对全球收入资产净值有要求外,通常还需要满足在美国有银行账号,房产或者有直系亲属等至少一个条件。而且必须要亲自来美国做体检,并在美国提交申请。但是在美国工作,学习的外籍人士只要持有有效签证,可以享受和美国绿卡居民和公民一样的待遇, 一般没有特殊限制。所以如果觉得美国的保险好的 话, 在美国工作和学习期间就快快行动 。对于中国人来说在香港购买保险更方便而且没有语言障碍。这点是香港保险的最大优势。